禹凯锋
上海浦东一家外资大型超市开张之日,一下子涌入了万名顾客。然而,待到闭市打扫店堂时,店员们的笑容却凝固了。在一些鞋柜上,新鞋被换成了一双双旧皮鞋、旧拖鞋,一些贪小便宜的顾客采用“狸猫换太子”的方式,从营业员的眼皮底下将商品穿走了。 北京图书大厦开业不到一年,曾抓获不少肆意破坏和偷书的不法者,但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,只好按店规从轻处理:一是把书放回原处,二是交钱后拿书走人。商家曾花几十万、甚至上百万更新监视设备,但容易使消费者感到厌恶。不少超市管理者反映,当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,有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来为他们撑腰,而对于商家的利益是否也应有一些法律法规来加以维护呢?